(试行)》的函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关于退役计划的要求,指导核设施营运单位进行退役准备、开展退役计划编制工作,我司组织编制了《核设施退役计划格式和内容(试行)》(NNSA-HAJ-0003-2023),现予公布,供各有关单位参照使用。 ...
(表)的格式和内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核设施退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生态环境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设施退役环境影响报告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范我国核设施退役后土壤环境管理相关技术要求,我部组织对《拟开放场址土壤中剩余放射性可接受水平规定(暂行)》(HJ53-2000)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生态环境标准《核设施退役场址土壤中残留放射性水平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开展核设施退役和放射性废物治理关键技术研究。 至2020年: 5。已停运的核设施全部安全关闭,早期核设施退役和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6。形成全国中低放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场的统一布局。 7。建成高放废物处置地下实验室。 (六)强化质量保证,提高设备可靠性。 完善核安全设备相关法规要求和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营运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和核安全设备许可证持证单位的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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