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5267-4:2017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IX-CEN 发布于 2017-01。
EN 15267-4:2017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Z13 固体废弃物、土壤及其他环境要素采样方法,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040.99 有关空气质量的其他标准。
EN 15267-4:2017 空气质量-自动测量系统的质量保证-第4部分:定期测量固定源排放量自动测量系统的性能标准和试验程序的最新版本是哪一版?
最新版本是 EN 15267-4:2023 。
* 在 EN 15267-4:2017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用于定期测量固定源排放的便携式自动测量系统(P-AMS)的一般性能标准和测试程序。 它适用于基于标准参考方法(SRM)或替代方法(AM)规定的测量技术对P-AMS进行性能测试。 性能测试基于本欧洲标准中规定的一般性能标准和测试程序以及针对 SRM 或 AM 规定的具体要求。 这包括测试 SRM 或 AM 指定的 QA/QC 程序的适用性和正确实施。 该欧洲标准支持特定欧盟指令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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