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本标准适用于装有四冲程或二冲程汽油发动机,最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400kg,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最大设计车速等于或大于50km/h的二轮、三轮摩托车及其发动机。本标准不适用于越野车、赛车及其发动机。
GB 14621-1993由国家质检总局 CN-GB 发布于 1993-09-07,并于 1994-03-01 实施。
GB 14621-1993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Z64 流动污染源排放标准。
GB 14621-1993 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于 2002-11-18 变更为 GB 14622-2002 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
非常抱歉,我们暂时无法提供预览,您可以试试: 免费下载 GB 14621-1993 全文,或者稍后再访问。
点击下载后,生成下载文件时间比较长,请耐心等待......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