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505 条与 贸易、商业活动、市场营销 相关的标准,共 34 页
Bulk Food Sales Operation Guide
Shopping mall low-carbon operation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Emergency management regulations for shopping mall emergencies
本文件规定了智慧建筑室内智能化装修设计指南的术语和定义、设计单位要求、架构规划、设计要素、系统配置。 本文件适用于智慧建筑室内智能化装修的设计及规划。
Smart Building Interior Intelligent Decoration Design Guide
本文件规定了建筑设备销售服务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岗位要求、人员要求、销售服务、售后服务。 本文件适用于建筑设备销售服务的推广及应用。
Construction equipment sales and service specifications
本文件规定了洁具直播电商营销的总体要求、直播主体、主播、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商家、直播营销平台营销服务和相关方售后服务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洁具直播电商相关企业为消费者开展的营销活动与售后服务。 本文件不适用于跨境洁具直播电商营销与售后服务。
Sanitary ware live broadcast e-commerce marketing and after-sales service specifications
南汇水蜜桃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请使用管理规范
Nanhui Peach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Special Mark Application and Use Management Regulations
本文件规定了零售商业信息化商超管理系统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模块功能、运行测试。 本文件适用于零售商业信息化商超管理系统的设计及应用。
Retail business information supermarket management system
5 服务设施与条件 5.1 标识 5.2 会议场 5.3 设施设备 5.4 人员要求 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服务技能,应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应具备专业的服务礼仪、举止文明、姿态端庄。 5.5 环境要求 5.6 安全要求 6 会议服务提供 6.1 识别需求 6.2 会议布置
Hotel conference service specifications
提供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服务的基本原则、服务内容、服务提供以及评价改进方面的指导。 适用于外贸综合服务相关企业的服务
Service Guide for Comprehensive Foreign Trade Service Enterprises
本文件确立了阳曲小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术语和定义、合法使用人、申请使用基本要求、申请、 审核、使用和管理。本文件适用于阳曲小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使用管理。
Yangqu Xiaomi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Special Mark Application and Management Regulations
供应链物流服务是指在供应链运营与管理过程中为其提供专业的运输仓储服务,服务提供者包括自营和第三方。物流服务作为供应链的重要环节,也是供应链企业经常实施评估与管理的重要对象。 本文件为供应链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体系。供应链物流服务能力评估采用分类评估法,以指标量化为主,通过建立多维度、多层次的物流服务能力评估体系,为评估工作奠定基础,进而帮助供应链企业筛选优秀的物流服务提供者、优化供应商管理,有助于维持供应链系统的协调性和安全性。
Evaluation Results of Logistics Service Capability in Supply Chain
1 术语和定义 2 指标体系 2.1 经济效益指标 2.2 节能减排指标 2.3 可循环指标 2.4 企业治理指标 2.5 数字化指标 3 考核评估 3.1 明确目的 3.2 订立指标 3.3 监督管理 3.4 调整改进
Sustainability indicator system of retail
1. 基本要求:应持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含有散装食品销售或相关制售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 经营场所:应具有与经营潮州三宝(凉果)散装食品品种、规模相适应的销售场所。 3. 设施设备 :应配备下列与其经营的潮州三宝(凉果)散装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设施。设施设备的配置与管理应符合GB 31621的规定。 4. 运营管理:采购依法取得许可资质的供货者生产经营的潮州三宝(凉果)食品,并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采购散装食品所使用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经营者要按照食品保存条件要求进行储存,有温、湿度要求的应配备相应的贮存设备设施。 5. 购进的潮州三宝(凉果)产品必须符合GB 14884及有关产品明示标准的质量要求,同时还应符合T∕CZBXBZ 013的要求。经营者应向供应商索取并保存该批进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Chaozhou Sanbao (liangguo) Bulk Sales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本文件确立了西湖龙井销售管理的术语和定义、体系控制、销售专营要求和销售服务。 本文件适用于西湖龙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销售管理。
Xihu longjing Sales Management Standards
本文件规定了网络直播营销管理的总体要求、网络直播营销主体管理、网络直播营销商品和服务管理以及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实施和管理。
Online live broadcast marketing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本文件规定了食用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的建设要求、管理要求和验收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食用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建设、管理。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for the upgrading and construction of edible agricultural and sideline products wholesale markets
本文件规定了村(居)集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建设要求、管理要求和验收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村(居)集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建设与管理,不适用于城市建成区内的农贸市场。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for the upgrading and reconstruction of village (residential) market markets
3 术语和定义 T/SJZX 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给出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松江大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适用在按照T/SJZX 003组织生产的松江大米产品上的官方标志。 3.2 松江大米地理标志保护范围 指上海市松江区政府划定的松江大米保护范围,即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泖港镇、石湖荡镇、新浜镇、小昆山镇、佘山镇6个镇的现辖行政区域,共334.09 km2。 3.3 松江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持有人 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核准注册,持有松江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上海市松江绿色食品产销联合会。 3.4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指地方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4 合法使用人 松江大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人包括下列主体: a)经公告备案的松江大米证明商标的被许可人; b)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的其他使用人。 5 申请使用基本要求 5.1 生产者 申请使用松江大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应满足以下条件: a)依法在松江大米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登记注册,并从事松江大米生产; b)按照T/SJZX 003规定正常生产经营,并建立有完整、可追溯的产品质量档案; c)近3 y内无重大质量违法行为的。 5.2 其他主体 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其他机构和社会组织在举办研讨会、展览、展会等公益性活动时可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6 申请 6.1 生产者 经松江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持有人授权,并经公告备案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被许可人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应向上海市松江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 ——被许可人生产的松江大米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6.2 其他主体 申请主体向上海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登记备案表》。 7 审查 7.1 初审 7.1.1 上海市松江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受理申报材料后,应按《上海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实地核查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7.1.2 初审符合申报要求的,出具初审意见,报上海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 7.1.3 初审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退回申报材料,书面告知申请主体。 7.2 审核 松江大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经上海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发布公告后即可使用。 8 使用 8.1 松江大米地理标志下载使用 使用主体凭上海市松江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发放的下载口令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下载基本图案矢量图并按《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规范使用。 8.2 标示标注 8.2.1 松江大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应采用以下方法进行标示: ——采取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者编织等方式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附着在产品本身、产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 ——使用在产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等上; ——使用在广播、电视、公开发行的出版物等媒体上,包括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地理标志进行的广告宣传; ——使用在展览会、博览会上,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印刷品及其他资料; ——使用于电子商务网站、微信、微信公众号、微博、二维码、手机应用程序等互联网载体上; ——其他合乎法律法规规定的标示方法。 8.2.2 松江大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图应按比例缩放,标注应清晰可识,不应更改专用标志的图案形状、构成、文字字体、图文比例、色值等。 8.2.3 应在松江大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指定位置标注合法使用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2.4 松江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专用标志的,应同时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和证明商标,并加注商标注册号。 9 管理 9.1 合法使用人应按照T/SJZX 003的规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9.2 合法使用人应规范使用松江大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专用标志的印刷、发放和使用台账。 9.3 合法使用人应按于当年1月31日前向上海市松江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松江大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情况。 9.4 松江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合法使用人还应同时向松江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持有人报送上一年度松江大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情况。 9.3 合法使用人未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时间超过2 y的,由上海市松江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按规定申请注销其松江大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资格。
Specifications for Application and Use of Songjiang Rice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Special Marks
3 术语和定义 T/DPSP 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给出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适用在按照T/DPSP 001、《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东坡泡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规则》 组织生产的东坡泡菜产品上的官方标志。 3.2 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保护范围 T/DPSP 001规定的保护范围。 3.3 东坡泡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持有人 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持有东坡泡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眉山东坡食品商会。 3.4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指眉山市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4 合法使用人 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人包括下列主体: a)经公告核准使用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生产者; b)经公告备案的东坡泡菜证明商标的被许可人; c)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的其他使用人。 5 申请使用基本要求 5.1 生产者 申请使用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应满足以下条件: a)依法在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登记注册,并从事东坡泡菜生产; b)按照T/DPSP 001规定正常生产经营,并建立有完整、可追溯的产品质量档案; c)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违法行为的。 5.2 其他主体 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其他机构和社会组织在举办研讨会、展览、展会等公益性活动时可申请使用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6 申请 6.1 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产者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应向眉山市东坡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 ——申请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主体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核验报告; ——最近2年内法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其他相关证明。 6.2 东坡泡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经东坡泡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持有人授权,并经公告备案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被许可人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应向眉山市东坡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标志使用申请表; ——东坡泡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公告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东坡泡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含公告全部内容); ——申请主体所执行的产品标准; ——东坡泡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公告或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 6.3 其他主体 申请主体向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登记备案表》。 7 审查 7.1 初审 7.1.1 眉山市东坡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受理申报材料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7.1.2 初审符合申报要求的,出具初审意见,报上一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 7.1.3 初审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退回申报材料,书面告知申请主体。 7.2 审核 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经四川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并发布公告核准后即可使用。 8 使用 8.1 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下载使用 使用主体凭眉山市东坡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发放的下载口令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下载基本图案矢量图并按《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规范使用。 8.2 标示标注 8.2.1 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应采用以下方法进行标示: ——采取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者编织等方式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附着在产品本身、产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 ——使用在产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等上; ——使用在广播、电视、公开发行的出版物等媒体上,包括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地理标志进行的广告宣传; ——使用在展览会、博览会上,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印刷品及其他资料; ——使用于电子商务网站、微信、微信公众号、微博、二维码、手机应用程序等互联网载体上; ——其他合乎法律法规规定的标示方法。 8.2.2 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图应按比例缩放,标注应清晰可识,不应更改专用标志的图案形状、构成、文字字体、图文比例、色值等。 8.2.3 应在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指定位置标注合法使用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2.4 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使用专用标志的,应同时标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和地理标志名称“东坡泡菜”,并在产品标签或包装物上标注所执行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代号“T/DPSP 001”。 8.2.5 东坡泡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专用标志的,应同时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和证明商标,并加注商标注册号。 9 管理 9.1 合法使用人应按照T/DPSP 001、《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东坡泡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规则》的规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9.2 合法使用人应规范使用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专用标志的印刷、发放和使用台账。 9.3 合法使用人应按于当年1月31日前向眉山市东坡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情况。 9.4 东坡泡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合法使用人还应同时向东坡泡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持有人报送上一年度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情况。 9.5 合法使用人未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时间超过2年的,由眉山市东坡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按规定申请注销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资格。
Regulations for the application and use of the Dongpo Kimchi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special 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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