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73 制冷设备 标准查询与下载



共找到 961 条与 制冷设备 相关的标准,共 65

本标准规定了洁净手术室或其他类似的有微生物控制要求场所用空气调节机组(以下简称“空调机组”)的定义、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蒸发式或冷水式或两者组合在一起的洁净手术室用空气调节机组。

Air conditioning unit for clean operating room

ICS
27.200
CCS
J73
发布
2004-06-09
实施
2004-12-01

本标准规定了制冷蓄冷系统技术性能测试、经济评价方法和蓄冷空调系统经济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由制冷蓄冷系统和供冷系统所组成的蓄冷空调系统。其中制冷蓄冷系统以某种传热流体制冷、蓄冷和释冷:而供冷系统可以是任何形式和任何供回水条件。 本标准既作为已建蓄冷空调系统测试和评价方法,同时能用于设计院所、建设单位、电力部门进行蓄冷空调系统方案论证评估的方法。 本标准不适用于:a)名义蓄冷量为35 kW·h或更小的制冷蓄冷系统.B)使用制冷剂作为释冷流体的制冷蓄冷系统;c)只应用于加热的蓄热设备。

Method of measurement  rating of air conditioning system with thermal storage

ICS
23.120
CCS
J73
发布
2003-11-25
实施
2004-06-01

本标准规定了除湿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及贮存等。 . 本标准适用于以机械制冷方式除湿、以冷凝热为再热方式的名义除湿量大于0.16 kg/h的整体式或分体式除湿机(以下简称除湿机)。

Dehumidifiers

ICS
23.120
CCS
J73
发布
2003-11-25
实施
2004-06-01

Unitary air-conditioners for computer and data processing room

ICS
23.120
CCS
J73
发布
2003-11-25
实施
2004-06-01

本标准规定了水源热泵机组的术语和定义、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电动机械压缩式系统,以水为冷(热)源的户用、工商业用和类似用途的水源热泵机组。

Water-source heat pumps

ICS
27.080
CCS
J73
发布
2003-11-25
实施
2004-06-01

本标准规定了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定义、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双制冷循环系统和多制冷循环系统可参照本标准。

Multi-connected Air-condition(heat-pump)Unit

ICS
27.200
CCS
J73
发布
2002-09-11
实施
2003-04-01

本标准规定了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的定义、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

Ducted air-Conditioning(Heat Pump) Units

ICS
27.200
CCS
J73
发布
2002-09-11
实施
2003-04-01

本标准规定了谷物冷却机的定义、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配用压缩机功率大于7.5 kW的谷物冷却机。

Grain chillers

ICS
27.200
CCS
J73
发布
2002-09-11
实施
2003-04-01

本标准规定了蒸汽和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定义、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空调或工艺用蒸汽和热水型单、双效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蒸汽和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热泵亦应参照使用。

Steam and hot water type lithium bromide absorption water chiller

ICS
27.200
CCS
J73
发布
2001-08-30
实施
2002-04-01

本标准规定了活塞式单级制冷压缩机的名义工况、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有机制冷剂(R12、R22、R404A、R134a、R407C、R410A等)和无机制冷剂(R717)、汽缸直径不大于250mm的单级活塞式全封闭、半封闭、开启式制冷压缩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产品中的压缩机: a)家用冷藏箱和家用冻结箱; b)运输用及特殊用途制冷空调设备。

Single-stage reciprocating refrigerant compressors

ICS
27.200
CCS
J73
发布
2001-08-30
实施
2002-04-01

本标准规定了由电动机驱动的采用蒸气压缩制冷循环的户用和类似用途的冷水(热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制冷量不大于50kw,户用和类似用途的集中空调用机组。其他同类机组可参照执行。

Water chilling (Heat pump) Packages using the vapor compression cycle Household and similar water-chilling (Heat pump) packages

ICS
27.200
CCS
J73
发布
2001-08-30
实施
2002-04-01

本标准规定了全封闭涡旋式制冷压缩机的名义工况、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产品规格书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封闭涡旋式制冷压缩机。 船用及特殊用途全封闭涡旋式制冷压缩机可参照执行。

Hermetic scroll refrigerant compressors

ICS
27.200
CCS
J73
发布
2001-08-30
实施
2002-04-01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机驱动的采用蒸气压缩制冷循环应用于工商业和类似用途的冷水(热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制冷量为50kW以上的集中空调或工艺用冷水的机组,也适用于为防止因室外气温降低而引起冻结、在水中溶解化学药剂作载冷(热)的机组。以发动机(柴油机或燃气机)或透平发动机(蒸汽轮机或燃气轮机)驱动的机组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饮用水、饮料及不以水做载冷(热)剂的工业专用的机组。

Water chilling (heat pump) packages using the vapor compression cycle Water chilling (heat pump) packages for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and similar application

ICS
27.200
CCS
J73
发布
2001-08-30
实施
2002-04-01

本标准规定了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蒸汽和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和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其他同类型机组可参照执行。

Safety requirements of lithium bromide absorption water chiller (heater)

ICS
27.200
CCS
J73
发布
2001-05-09
实施
2001-12-01

本标准规定了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简称:直燃机)的种类、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燃油、燃气直接燃烧为热源,以水为制冷剂,溴化锂水溶液作吸收液,交替或者同时制取空气调节、工艺冷水、温水及生活热水的机组。其他同类型机组可参照执行。

Direct-fired lithium bromide absorption water chiller (heater)

ICS
27.200
CCS
J73
发布
2001-05-09
实施
2001-12-01

本标准规定了致冷剂的编号表示方法,以代替化学名称、分子式或商品名称。使用本标准规定的制冷剂编号表示方法时,并不排除化学名称和分子式的使用。 本标准还按照制冷剂的毒性危害和燃烧性危险程度规定其安全性分类。

Number designation and safety classification of refrigerants

ICS
27.200
CCS
J73
发布
2001-01-10
实施
2001-10-01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机驱动的容积式和离心式冷水(热泵)机组主要性能的有关定义、试验规定、试验方法、校核试验与主要试验的偏差、机组总输入电功率和制冷性能系数的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以容积式或离心式制冷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和节流阀等所组成的冷水(热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性能试验。盐水机组、乙二醇机组等也可参照使用。

The methods of performance test for positive displacement and centrifugal water-chilling units and heat pump

ICS
27.200
CCS
J73
发布
2001-01-10
实施
2001-10-01

本标准规定了空调设备和空调系统所使用通风机机械和电气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源电压为小于等于380V的空调设备和空调系统使用的通风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船用、运输用通风机和家用电扇,及在易燃、易爆、粉尘浓度高的环境中工作的通风机。

Safety requirements of fan for air conditioning

ICS
23.120
CCS
J73
发布
2001-01-10
实施
2001-10-01

本标准规定了与制冷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和运行有关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制冷剂在封闭的制冷回路里蒸发和冷凝的各种制冷系统。制冷回路包括热泵和吸收系统,但不适用于用水或空气作为制冷剂的系统。 对于可看作同类型的制冷系统的专用安全标准,在能达到同样安全水平的情况下,可以改变本标准所提出的要求,以适应特殊的要求。在不降低安全要求的条件下,其他同类型制冷系统专用安全标准的某些规定可以替代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的制冷系统、原有系统的改进型、变型系统以及改变使用地点的旧系统。只有在保证具有同等安全效果时才允许有变动。 本标准也适用于变更制冷剂的系统。

Mechanical refrigerating systems used for cooling and heating-Safety requirements

ICS
27.200
CCS
J73
发布
2001-01-10
实施
2001-10-01

本标准规定了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的定义、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名义制冷量大于7000W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不含汽车、列车及船用空气调节机)。

Unitary air conditioners

ICS
23.120
CCS
J73
发布
1999-05-25
实施
1999-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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