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74 压力容器 标准查询与下载



共找到 1987 条与 压力容器 相关的标准,共 133

本标准规定了气瓶阀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型式试验、检验、合格判定原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产品合格证等。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温度为一40 ℃~+60℃、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30 MPa、可搬运、可重复充装的压缩、液化或溶解气体气瓶用阀(以下简称阀)。 本标准不适用于低温设备、灭火器、车用液化石油气(LPG)瓶、车用压缩天然气(CNG)瓶、呼吸用气瓶阀、非重复充装瓶间;也不包括带有减压装置、余压保持装置和止回装置瓶阀的具体要求。

General specifications of gas cylinder valves

ICS
23.020.30
CCS
J74
发布
2009-06-25
实施
2010-04-01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车用钢瓶)的型式及基本参数、设计、制造、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存放。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环境温度为-40℃~60℃,公称工作压力为2.2MPa,耐压试验压力为3.3MPa,公称容积为1L~240L,可重复充装液化石油气的车用钢瓶。

Steel cylinders for the liquefied petroleum gas for vehicles

ICS
23.020.30
CCS
J74
发布
2009-06-25
实施
2010-04-01

Compressed natural gas cylinder valve for vehicle

ICS
23.020.30
CCS
J74
发布
2009-06-25
实施
2010-04-01 00:00:00.0

本标准规定了石墨压力容器(以下简称容器)的设计、材料、制造、检验验收和储运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小于或等于2.4MPa、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2.5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各种石墨制压力容器,其适用温度为-60℃~400℃。 容器中的金属制受压元件应符合GB 150、GB 151的有关规定;非受压钢制零部件应符合JB/T 4735的有关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石墨容器: a)直接用火焰加热的石墨容器; b)核能装置中的石墨容器; c)浇铸石墨; d)主要应力由金属外壳承受的石墨砖板衬里设备。

Graphite pressure vessels

ICS
23.020.30
CCS
J74
发布
2008-01-31
实施
2008-07-01

本标准规定了不锈钢压力容器的晶间腐蚀敏感性检验要求与规则。 本标准适用的不锈钢压力容器包括不锈钢固定式压力容器、不锈钢热交换器、不锈钢钢瓶、不锈钢移动式压力容器及不锈钢压力管道等。不锈钢常压容器及其他不锈钢机械设备也可参照采用(后文中有时将“压力容器”简称为“容器”)。 本标准所适用的制造压力容器的不锈钢指铬含量不低于16%的耐酸钢,包括奥氏体不锈钢、铁素体不锈钢和奥氏体-铁素体双相不锈钢,但不包括马氏体不锈钢和沉淀硬化不锈钢。既包括压力加工不锈钢及其焊接接头,也包括不锈铸钢和堆焊层。 本标准既规定了不锈钢压力容器本身的晶间腐蚀敏感性检验要求,也规定了对制造不锈钢压力容器所用不锈钢原材料、焊接材料及外协零部件的相应检验要求。 本标准涉及的晶间腐蚀系指敏化态晶间腐蚀,不包括非敏化态晶间腐蚀。

Detecting susceptibility to intergranular corrosion in stainless steel pressure vessels

ICS
23.020.30
CCS
J74
发布
2008-01-31
实施
2008-07-01

本部分规定了GB/T 20801.1范围内压力管道的安全保护装置(安全泄放装置、阻火器)和安全防 护的基本要求。本部分未规定的其他安全防护要求应符合本标准其他部分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Pressure piping code Industrial piping Part 6: Safeguarding

ICS
23.040
CCS
J74
发布
2006-12-30
实施
2007-06-01

本部分规定了压力管道建造材料的基本要求,这些基本要求包括材料选用、使用限制、检验要求和标记方面的规定。

Pressure piping code Industrial piping Part 2: Materials

ICS
23.040
CCS
J74
发布
2006-12-30
实施
2007-06-01

1.1 GB/T 20801《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规定了工业金属压力管道设计、制作、安装、检验和安全防护的基本要求。 1.2 本部分规定了压力管道的适用范围和管道分级等基本要求。 1.3 本部分所指工业金属压力管道(以下简称“压力管道”)包括了工艺装置、辅助装置以及界区内公用工程所属的压力管道。 1.3.1 本部分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压力管道”的设计和建造。该条例规定的“压力 管道”系指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1.3.2 本部分也适用于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25mm、最高工作压力低于0.1MPa或真空、不可燃、无毒、无腐蚀性液体压力管道的设计和建造。 1.4 本部分不适用范围如下: a)公称压力PN420以上的管道; b)军事装备和核设施的管道; c)石油、天然气、地热等勘探和采掘装置的管道; d)海上设施和煤矿矿井的管道; e) 电气、电讯专用的管道; f)移动设备上的压力管道如铁道机车、汽车、船舶、航空航天器等; g)城镇市政公用设施管道; h)长输(油气)管道和油气田集输管道; i)定型设备如泵、压缩机和其他输送或加工流体设备的内部管道以及设备的外接管口; j)采暖通风专业的管道; k)水电站的专用压力管道,如引水管、导水渠等; l)动力管道。 1.5 本部分不包括在役压力管道改造、检查、检验、试验、维护和修理等方面的要求。

Pressure piping code Industrial piping Part 1: General

ICS
23.040
CCS
J74
发布
2006-12-30
实施
2007-06-01

1.1 本标准规定了囊式蓄能用压力容器(以下简称蓄能器)的材料、设计、制造、性能和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运输等要求。 1.2 本标准规定的蓄能器是指利用气体的压缩性,由胶囊内气体压力给胶囊外液体施压的容器(不包括卸压装置、安全阀等),其壳体用无缝钢管制成,胶囊充装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 1.3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介质为石油基液压油或乳化液的蓄能器,其通用参数为: 设计压力:P

Bladder type accumulators

ICS
23.020.30
CCS
J74
发布
2006-12-15
实施
2007-05-01

本标准规定了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型式、材料、设计、制造、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运和使用年限等。 本标准适用于在正常环境温度(-40°C~60°C)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为2.1MPa,公称容积不大于150L,可重复盛装液化石油气(应符合GB 11174的规定)的钢质焊接气瓶(以下简称钢瓶)

Liquefied petroleum gas cylinders

ICS
23.020.30
CCS
J74
发布
2006-07-19
实施
2007-02-01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含缺陷压力容器安全评定的术语、定义与符号、总论,断裂与塑性失效评定,疲劳失效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钢制含超标缺陷压力容器的安全评定。锅炉、管道以及其他金属材料制容器中的承压元件在进行安全评定时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含下列类型缺陷的承压元件的安全评定: ——平面缺陷:包括裂纹、未熔合、未焊接、深度大于等于1mm的咬边等; ——体积缺陷:包括凹坑、气孔、夹渣、深度小于1mm的咬边等。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压力容器和结构: ——核能装置中承受核辐射的压力容器和结构; ——机器上非独立的承压部件(如压缩机、发电机、泵、柴油机的承压壳或气缸等); ——承受直接火的受压元件; ——电力行业专用的封闭式电气设备的电容压力容器(封闭电器); ——潜在失效模式为蠕变的压力容器和结构。

Safety assessment for in-service pressure vessels containing defects

ICS
23.020.30;13.110
CCS
J74
发布
2004-12-29
实施
2005-06-01

Periodic inspection and evaluation of seamless aluminum alloy gas cylinders

ICS
23.020.30
CCS
J74
发布
2004-06-07
实施
2005-01-01 00:00:00.0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铝合金无缝气瓶(以下简称铝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工作压力1MPa~30MPa,公称容积0.4L~50L,用于储存和运输永久气体或液化气体并可重复充气的移动式铝瓶。 本标准不适用于机器设备上的附属铝瓶、填有固体填充物的铝瓶、钢丝缠绕式铝瓶及铝内胆纤维缠绕复合气瓶。

Periodic inspection and evaluation of seamless aluminum alloy gas cylinders

ICS
23.020.30
CCS
J74
发布
2004-06-07
实施
2005-01-01

本标准规定了医用氧气加压舱(以下简称氧舱)的材料、设计、制造、安全附件、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加压介质为医用氧气、最高工作压力不大于0.2MPa、进舱人数为1人的成人和婴幼儿(含新生儿)医用氧舱。 本标准适用于舱径符合表1规定且舱体横截面为圆形或椭圆形的氧舱,其他形状截面的金属舱也可参照使用。

Hyperbaric chamber pressurized with medical oxygen

ICS
23.040
CCS
J74
发布
2003-09-11
实施
2004-03-01

Steel cylinders for the storage of compressed natural gas

ICS
23.020.30
CCS
J74
发布
2003-05-23
实施
2003-11-01 00:00:00.0

本标准规定了压缩天然气充气站专用的贮气钢瓶(以下简称钢瓶)的型式和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涂敷、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制造公称工作压力为25 Mpa(本标准压力均指表压),公称容积50~200 1。,设计温度≤60。C的钢瓶。 按本标准制造的钢瓶,只允许充装符合GB l8047--2000《车用压缩天然气》的天然气。

Steel cylinders for the storage of compressed natural gas

ICS
23.020.30
CCS
J74
发布
2003-05-23
实施
2003-11-01

本标准规定了溶解乙炔气瓶的规格系列、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涂敷、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基准温度l5。C时最大限定压力为l.56 Mpa,最高许用温度40。C,公称容积10 L~60 L,内含多孔填料和溶剂,移动式、可重复充气的钢质焊接式溶解乙炔气瓶。 注:本标准中的压力均指表压。

Dissolved acetylene cylinders

ICS
23.020.30
CCS
J74
发布
2003-03-06
实施
2003-09-01

本标准规定了气瓶气密性试验的试验装置和试验方法,适用于气瓶的气密性试验。

Method for leakage test of gas cylinders

ICS
23.020.30
CCS
J74
发布
2002-04-26
实施
2002-11-01

本标准规定了压力容器的公称直径系列尺寸。 本标准适用于圆筒形压力容器及常压容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气瓶。

Nominal diameter of pressure vessels

ICS
23.020.30
CCS
J74
发布
2001-02-13
实施
2001-10-01

本标准规定了试验装置的基本要求、试验方法及试验操作的要点。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30MPa(表压,下同)、公称容积不大于1m的气瓶的疲劳试验。

Method for cycling test of gas cylinders

ICS
23.020.30
CCS
J74
发布
2001-01-10
实施
200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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