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06 电磁兼容 标准查询与下载



共找到 2286 条与 电磁兼容 相关的标准,共 153

本标准规定的限值是用于对居住环境中使用的广播接收机在30MHz~100OMHz 频率范围内提供保护。但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并不能对距离车辆或装置在1Om内的居住环境中使用的新型无线电发射或接收机提供足够的保护。 本标准适用于可能对无线电接收造成干扰的宽带和窄带电磁发射源。 这类发射源为 : a) 由内燃机、电驱动或两者共同驱动的车辆(见3.1); b) 由内燃机、电驱动或两者共同驱动的船(见 3.2),测量方式与车辆相同,除非在本标准中对它们的独特性能有明确的规定。 c) 配备有内燃机的装置(见 3.3)。 本标准包括宽带发射和窄带发射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本标准不适用于飞行器、牵引系统(火车、有轨电车和无轨电车)和非完整车辆。 本标准不包括车辆连接到电源上充电时的电磁骚扰的测量。用户可以参考对这种状况作出规定的测量方法和限值的相关IEC标准和CISPR标准。

Vehicles, boats, and internal combustion engine driven devices. Radio disturbance characteristics. Limits and methods of measurement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2006-07-17
实施
2007-05-01

本部分包含关于专题技术报告和有关CISPR(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的历史资料。近年来,CISPR已经制定了大量的建议和报告,它们很有技术价值,但人们一般无从得到。这些报告和建议书曾暂时发布在CISPR第7号出版物和CISPR第8号出版物上。 1988 年在巴西Campinas举行的CISPR会议上,CISPR A 分会就本部分的目次、以及给这些报告在本标准第3部分中一个永久的位置,并出版这些报告以示后人达成了共识。

Specification for radio disturbance and immunity measuring apparatus and methods - Part3: CISPR technical report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2006-07-13
实施
2007-01-01

GB/T 6113的本部分属于电磁兼容基础标准。本部分规定了在判定是否符合CISPR限值时考虑测量不确定度的方法。当所得到的结果和结论受到所用测量设备和设施的不确定度的影响时,本部分的内容也与电磁兼容测试有关。附录A给出了一些背景资料,第4章列举了得出U时要考虑的不确定度的量,进而提供了对那些关于测量不确定度所需要的初始的、进一步的信息和在测量链中如何考虑单个的不确定度的有价值的一些背景资料。然而,附录A的目的不是让标准的使用者将其作为进行不确定度计算时的用户手册或者原封不动地去照抄。因此,为了在实际中进行正确的不确定度评估,应用附录A后面的参考文献。 测量设备规范在GB/T 6113.1中给出的,测量方法包含在GB/T 6113.2中,有关CISPR和无线电骚扰的更详尽的信息和背景材料在GB/Z6113.3中给出,有关不确定度的一般性知识、统计学和限值建模包含在CISPR 16-4中的其他部分当中。

Specification for radio disturbance and immunity measuring apparatus and methods.Part 4-2: Uncertainties, statistics and limit modelling.Measurement instrumentation Uncertainty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2006-03-06
实施
2006-11-01

本标准规定了各边尺寸不小于2.0m的电磁屏蔽室屏蔽效能的测量和计算方法。测试频率范围为9kHz~18GHz。根据需要,频率向两端可以扩展到50Hz和100GHz。 如果屏蔽室用于全电波暗室或半电波暗室,则屏蔽效能的测试应在吸波材料安装以前进行。

Method for measuring the shielding effectiveness of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enclosures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2006-03-06
实施
2006-11-01

本标准规定了由内燃机、电动机或二者推动的车辆、机动车辆、机动船或者有火花点火内燃机装置的干扰引起移动通信性能降级的评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频率为25MHz~2GHz的移动的接收机设备和系统。 本标准提供了主观和客观评定方法,将用它去评定各种移动通信接收设备抗脉冲噪声技术性能。 车辆包括各种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及摩托雪橇等;机动船也认为是车辆的一种。 装置包括链式锯、灌溉泵、空压机、割草机、固定式和移动式混凝土搅拌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飞机、铁路上牵引系统引起的干扰。

Methods of judging degradation for interference to mobile radiocommunication in the presence of impulsive noise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2006-03-06
实施
2006-11-01

GB/T 19954的本部分适用于在第4章描述的电磁环境中使用的和在第3章定义的专业音频、视频、音视频设备及娱乐灯光控制设备,包括3.5定义的数字设备和在6.3 中定义的部件。 覆盖的骚扰信号频率范围为0Hz~400GHz,但并未对整个频段做出要求。 不考虑骚扰源或干扰设备的故障条件。 3.4,3.5和3.6中定义的设备可能运行在任何电源形式下。 本部分不适用于: 消费类电子产品; 特定设计的安保系统设备; 设计用于无线通信的发射设备。 本部分规定了适用范围中所述设备的限值和测量方法,涉及连续和暂态骚扰、传导和辐射骚扰。 这些要求代表了必要的电磁兼容性要求。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Product family standard for audio,video,audio-visual and entertainment lighting control apparatus for professional use.Part 1:Emission

ICS
33.160.20
CCS
L06
发布
2005-10-10
实施
2006-06-01

本标准规定了安装在道路车辆内的电子模块和系统的静电放电(ESD)的试验方法,包括在台架和整车两种状态下评价电子模块的程序。另外,本标准还规定了对包装搬运中模块的ESD敏感度分类试验规程,对静电放电试验模拟器的校准程序,以及针对ESD抗扰度的功能状态分类。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道路车辆,不管它使用的是何种驱动系统(例如火花点火发动机,柴油发动机,电动机)。

Road vehicles.Test methods for electrical disturbances from electrostatic discharge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2005-10-08
实施
2006-04-01

本部分规定了电气和/或电子设备在其所处的电磁环境下的抗扰度试验。本部分仅考虑传导现象,包括连接到公用和工业供电网络的设备的抗扰度试验。 本部分的目的是给出一个基准,用以评估电气和电子设备在遭受正和负的低幅值电压波动时的抗扰性能。 本部分所涉及的电压波动不包括闪烁,它是由灯光亮度波动产生的生理现象。 本部分适用于每相额定电流不大于16A的电气和/或电子设备。不适用于连接到直流或400Hz交流配电网络的电气和电子设备。有关连接到这些网络的设备的试验在其他的国家标准中给出。 特殊电磁环境下要求的抗扰度试验水平及相关的性能判据,在适用的产品、产品类或通用标准中给出。但是很多类型的产品对电压波动不敏感,因此这些设备不需要进行本项试验。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 Voltage fluctuation immunity test

ICS
33.100.20
CCS
L06
发布
2005-02-06
实施
2005-12-01

近年来,由于注意到磁场可能对人体和动物生理的影响,以及对某些电气设备,特别是对图像显示装置的性能产生有害的影响,从而激发了人们对磁场的关注。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中给出了根据调查得出的结果,供参考之用。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Environment.Low frequency magnetic fields in various environments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2005-02-06
实施
2005-12-01

本部分规定了电气和电子设备的直流电源输入端口的纹波抗扰度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由外部整流系统或正在充电的蓄电池供电的设备的低压直流电源端口。 本部分的目的是建立一个通用的和可重现的基准,以在试验室条件下对电力和电子设备进行来自于如整流系统和/或蓄电池充电时叠加在直流电源上的纹波电压的抗扰度试验。 本部分规定了: ——试验电压的波形; ——试验等级范围; ——试验发生器; ——试验配置; ——试验程序。 下述的试验要求适用于电气和电子设备及系统。当受试设备的额定功率大于第6章中描述的试验发生器的容量时,本试验也适用于其组件或分系统。 本试验不适用于按开关模式转换的蓄电池充电系统供电的设备。 本部分未规定用于特殊设备或系统的试验。本部分的主要目的是为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供一个一般性的基本依据。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用户和制造商)有责任为其设备选择合适的试验项目和严酷等级。 专门的试验程序适用于特殊的电力或电子设备,如与电话交换中心直流供电网络相连的设备;有关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对本基础标准中给出的试验程序的相关性和适用性作出评价。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 Ripple on d.c.input power port immunity test

ICS
33.100.20
CCS
L06
发布
2005-02-06
实施
2005-12-01

本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为ITU指定给ISM应用的频段提供了辐射电平指南。

Industrial,scientific and medical equipment(ISM)-Guidelines for emission levels within the bands designated by the ITU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2004-05-13
实施
2005-02-01

本标准规定了第2章定义的工业、科学和医疗(ISM)设备(以下简称工科医设备)和放电加工(EDM)与弧焊设备的电磁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注:本标准中的限值是在考虑可能出现干扰的概率基础上制定的。如果发生干扰,则需采取附加抑制措施。 本标准规定了9 kHz~400 GHz频率范围内射频骚扰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本标准亦适用于工作在工科医频段2.45 GHz和5.8 GHz的工科医(ISM)照明设备。 其他类型照明设备的要求见GB l7743的规定。1.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4365 电磁兼容术语(GB/T 4365--2003,idt IEC 60050(161))。 GB l002 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 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GB l002--1996,idt IEC60083) GB/T 6113.2—1998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方法(eqv CISPRl6—2:1996) GB/T l6607 微波炉在1 GHz以上的辐射干扰测量方法(GB/T l6607—1996,eqv CISPRl9) GB l7743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T l7743—1999,idtCSPRl5) IEC 60705:1999 家用微波炉——性能测量方法 IEC 60974—10 弧焊设备——第l0部分 电磁兼容性要求 IEC 61689:1996频率范围为0.5~5 MHz的超声波一理疗系统的性能要求和测量方法 CISPRl6—1:1999 无线电干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规范

Industrial,scientific and medical(ISM)radio-frequency equipment-Electromagnetic disturbance characteristics-Limits and methods of measurement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2004-05-13
实施
2005-02-01

本标准规定了各种类型收发语音/数据的无绳电话座机CFP、无绳手机CPP及其相应的辅助设备的电磁兼容测试,包括测量方法、限值和性能判据。 本标准适用于接入公众电话网使用的数字无绳电话(如:2.4GHz数字无绳电话、DECT)、无线接入数字电话和工作频率为45/48MHz的模拟无绳电话机。不仅适用于便携使用的CPP,也适用于那些由交流/直流电源供电且在固定位置使用的CFP。

Requiremen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of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for Cordless telephone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2004-03-15
实施
2004-10-01

本部分规定了发送和接收语音和/或数据的800MHz CDMA数字蜂窝通信系统移动台(MS)及其辅助设备的电磁兼容性(EMC)要求,包括测量方法、频率范围、限值和性能判据。 本部分适用于便携和车载使用的移动台,也适用于由交流电源供电且在固定位置使用的移动台。

Requirement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of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for 800MHz CDMA digital cellular telecommunications system Part 1:Mobile station and ancillary equipment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2004-03-15
实施
2004-10-01

本标准规定了公众电信网设备和网上终端设备的基本抗扰度要求。本标准不适用于设备的防护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在给定环境下最低限度的试验水平。专门的产品(族)标准将代替本标准的相应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的所有设备类型: ——电信网络设备,包括:交换设备、传输设备、无线设备、电源设备、监测设备和控制设备。 ——电信终端设备,包括:无线终端设备、电话机、传真机和用户交换机。

The General Immunity requirements for telecommunication equipment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2003-09-15
实施
2004-05-01

本标准规定了电信网络设备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及试验方法,针对不同的产品,给出了相应的电磁兼容性能判据。电信网络设备的类型和涉及的范围见引言相关内容。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Requirement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Telecommunication Network Equipment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2003-09-15
实施
2004-05-01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nvironment compatibility levels for low--frequency conducted disturbances and signalling in public low--voltage power supply systems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2003-02-21
实施
2003-08-01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涉及谐波电流发射。 -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每相额定输入电流大于16 A,与下列公用低压交流供电系统连接的电气 和电子设备: ——标称电压240 V及以下,单相,二线或三线制; ——标称电压600 V及以下,三相,三线或四线制; ——标称频率50 Hz。 ’ 其他等级的配电系统不包括在内。 按照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所进行的试验是针对整台设备的型式试验,如:一台调速风扇,而不是对其 部件的,如调速器。 这类设备在接入供电系统时,通常需要供电部门与用户达成协议。接入与否取决于几个因素,包括 由设备引起的骚扰的预期水平,以及与供电系统连接的实际情况等。 供电部门可按照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要求,对设备的谐波骚扰水平进行评估,根据设备的谐波畸变 情况决定能否接入供电系统。 注1:对于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涉及的设备,只提供评估骚扰的一般性条文。不保证符合这一条文的设备在任何情况 下都允许接入,因为是否将设备接人供电系统取决于设备引起的骚扰水平和网络的负荷条件。 注2: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还适用于额定输入电流较小但需要供电部门特许的设备。 注3: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不适用于有源滤波器。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给出了: a) 在规定条件下,设备谐波电流测量或模拟所需的短路容量; b) 型式试验或模拟方法。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Limits--Limitation of emission of harmonic currents in low-voltage power supply systems for equipment with rated current greater than 16A

ICS
33.100.01
CCS
L06
发布
2003-02-21
实施
2003-08-01

本部分适用于在工业环境中使用并且还没有专用的产品或产品类抗扰度标准的电气和电子设备。 本部分的频率范围是直流至400 GHz。在没有规定抗扰度要求的那些频率处不需要进行试验。 在有相关的专用产品或产品类电磁兼容(EMC)抗扰度标准的情况下,产品标准或产品类标准在各 方面将优先于本通用标准。 本部分所包含的环境为工业环境,包括室内和室外两个方面。本部分所涉及的设备是预备连接到 由高压或中压变压器供电的电力网,专用于制造厂或类似工厂的设备供电,以及打算在工业环境或接近 于工业环境中运行的设备。 在工业场所中使用的设备具有以下的一个或几个方面的特点: ——有由高压或中压变压器供电的电力网,专用于给制造厂或类似工厂的设备供电; ——工业、科学和医疗设备(ISM); ——频繁合、切的大容量感性或容性负载; ——大电流及其伴随的强磁场。 本部分的目的是为了规定在连续、暂态、传导和辐射骚扰以及包括静电放电情况下工作的有关设备的抗扰度试验要求。 为在工业环境中的设备选择抗扰度要求时应保证具有合适的抗扰度电平。但是,这些抗扰度电平不涉及一些在任何场所可能出现的概率非常低的极端情况。本部分的试验并未包括所有的电磁骚扰现象,仅考虑与本部分有关的那些骚扰现象。 本部分对所考虑到的每一种端口都规定了试验要求。 注1:本部分不包括对安全方面的考虑。 注2: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出现骚扰电平超过本部分规定的试验电平的情况。例如,安装在靠近GB 4824中 规定的ISM设备处的电器或者在靠近电气设备处使用手持式发射机。在这些情况下,可能必须要采取专门的减缓措施。 注3:通过特殊的减缓措施可能改变工业环境。在表明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得到电磁环境与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等效的地方,宜采用与这种环境有关的通用标准或相关的产品标准。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Generic standards--Immunity for industrial environments

ICS
33.100.20
CCS
L06
发布
2003-02-21
实施
2003-08-01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nvironment compatibility levels in industrial plants for low-frequency conducted disturbances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2003-02-21
实施
200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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