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类实验动物病理剖检方法
一、基本要求
(一)实验动物背景资料记录
(1)实验动物来源、种类、年龄、性别、原编号、体重、临床症状等。
(2)剖检时间、地点,麻醉方法、时间、麻醉者,处死方法、解剖者、记录人、温度、湿度。
(3)其他指标:动物剖杀前禁食(不禁水)时间一致,为12h。
(二)体表检查
一般用于组织学取材的实验动物剖杀前应先隔离检疫7~10d,用于实验组和对照组动物的病理剖检视不同动物实验的要求而定。剖检前的体表检查项目如下:
1、发育状态
体格发育是否与年龄、品种相称,各部发育比例是否正常,有无畸形。
2、营养状态
丰满还是消瘦,检查时可用手抚摸实验动物背、腰部,营养良好时,背腰部厚实,皮肤弹性好。营养不良时,背腰部椎骨突出,肋骨明显。
3、精神状态
实验动物的自主活动、运动情况,对外界的反应(迟钝或亢进)、步态如何。
4、感觉器官
眼睛的瞳孔是否清晰等,有无分泌物,眼睑有无发炎及红肿,球结膜颜色变化,有否潮红、苍白、黄染或发绀。
5、呼吸系统
呼吸动物如呼吸次数、节律、有无呼吸困难;上呼吸道检查如鼻腔分泌物多少、有无喷嚏和咳嗽;必要时可通过听诊检查肺部。
6、消化系统
采食与饮水观察,包括食欲废绝、减退、亢进和异嗜,口腔黏膜颜色和气味。有无呕吐、腹泻、便秘,肛周有无污物,粪便数量、硬度、颜色、气味等。
7、被毛和皮肤
检查皮肤颜色、温度、弹性、有无创伤、脓疡、疥癣、湿疹,毛发色泽、疏密、有无脱落。
(三)病理取材基本要求
(1) 病理检查应分层次进行,先进行一般外观观察,然后剖检观察,再进行光镜详细检查。
(2) 通常选择正常与病变交界处组织,即包括病变本身及病变周围组织。
(3) 对照组动物相同器官取材时,选材部位应尽量一致。
(4) 肉眼看不到的明显病变时,各试验组选取标本位置应一致。
(5) 所选组织应包括脏器全部层次结构或重要结构,如肾应包括皮质、髓质和肾盂。
(6) 体积大和分叶的器官,应视不同组织选取多个部位,小器官可整体取材并固定,如淋巴结、扁桃体、甲状腺等
(7) 胃肠标本应将内容物冲洗掉,以免内容物影响组织固定,产生自溶。
(8) 所取材料应尽量保持肉眼标本的完整性,不宜过厚或过薄,一般厚约3~5mm,大小为1.5~2cm2。
(9) 切取组织时不要挤压,使用锋利刀具,少用剪刀,勿选用被器械钳压过的部位。
(10)标本取材要熟悉,尽可能快的完成整个过程,特别是易自溶的组织,如肠道、脑、腺体等。
(11)剖检记录应客观、详细,用形象描述而不能用诊断的病名来代替。
(12)同一实验中的对照组和实验组动物应交叉剖检,严格统一各种条件和操作,尽量避免各种可能的干扰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