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特别细心即可发现,食品问题的发生有着“老套路”――总是媒体或者网民曝光在先,才引起行业和主管部门的重视和采取行动,普通消费者一再成了“试错”的对象。监管部门除了坐等举报上门,甚少主动作为。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公信力面临不小危机。12月15日,某部门网站对是否禁止使用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公开征求意见,同时称,拟从明年12月起禁用面粉增白剂。消息一公布,引起各方关注,也引来质疑不断:为何要等一年?难道消化生产企业的库存,降低对产业的冲击,比亿万人的健康还重要?

  标准制订远远滞后

  近些年,不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均与食品添加剂滥用有关。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与食品专家郭红卫教授说,对添加剂的监管缺失往往因为无据可依,“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制订远远滞后。”

  上海理工大学食品研究所所长徐斐说,《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但目前我国2200种食品添加剂,有检验方法标准的,只占总数的不到四成。相关的科研远远落后,甚至于出现国外禁用而国内推广的尴尬。如瘦肉精,1988年欧洲就禁止将其用于饲料添加,而同时期我国却将其作为科研攻关项目甚至高校“重点课题”予以推广,上世纪90年代末期才开始查禁,流毒至今未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