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发展30多年,在保障核安全方面的成绩值得肯定。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在运核电机组未发生国际核事件分级表界定的2级和2级以上运行事件,职业人员个人剂量和集体剂量均在较低水平,核电厂放射性流出物排放指标远低于国家标准限值,按世界核电运营者协会(WANO)规定的性能指标对照,在全球400余台运行机组中,我国在役机组总体处于中等偏上水平。正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核电作为清洁能源发挥着应有的作用。

  肯定安全的同时,国家针对核电产业的现状对安全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去年发布的《核安全规划》明确指出,运行核电机组安全性能指标保持在良好状态,避免发生2级事件,确保不发生3
级及以上事件和事故;新建核电机组具备较完善的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措施,每堆年发生严重堆芯损坏事件的概率低于十万分之一,每堆年发生大量放射性物质释放的概率低于百万分之一;“十三五”及以后新建核电机组力争实现从设计上实际消除大量放射性物质释放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