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会议部署,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至今年年底基本结束,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4个阶段进行,按照“分级负责、层层部署、分口把关”的原则组织实施。其中,卫生部负责抓好部机关、部属(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的专项治理工作,部属(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负责抓好分支机构和所属企业的治理工作。部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各单位自查和重点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工作,抽查面不低于20%。

  会议强调,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要严格按照“依纪依法,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对被查发现的问题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或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对在中办、国办《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要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予以免职,再依纪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