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认为,2009年2月通过的《食品安全法》并没有改变分段监管的模式,食品安全委员会设置不明确,影响监管力度。他强调,"分段管理,综合治理"的方式已不适应现在的食品安全需求,监管食品安全部门应作"减法",提高效率,应该找准食品安全监督的切入点,从监管入手,形成"倒逼"机制。

  全国政协副主席罗富和在协商会总结发言时提出四点建议:进一步加强协调,特别是各部门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协调组,围绕共同问题进行前沿性研究;前移标准,坚持按"国标"展开工作的同时,把标准前移;扩大队伍,充分利用研究院所、大学,让其兼职承担一些前瞻性研究和检测;动员社会,做好消费者的动员、解释和引导工作。

  工信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协商会,与政协委员面对面协商交流。

  据悉,截至8日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共收到相关提案2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