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湖北省向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报送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汉江中下游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其中认为:调水后将对汉江及汉江平原产生巨大负面影响。

  首先,调水后汉江流量减少,水位降低,水资源利用成本增加。其次是环境容量减少,水体稀释自净能力降低,控制污染的难度增加。第三是航运保证率降低,航运成本增加。第四是不适合鱼类生存的因素增加。

  湖北省据此向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提出四项补偿措施建议,即“引江济汉”、兴隆梯度开发、部分闸站改造和局部航道整治。其中,“引江济汉”即由长江每年调水37亿立方米,其中补汉江31亿立方米,补东荆河6亿立方米。

  这些要求很快得到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批复,但南水北调工程已于2003年底开工。其实,正是由于湖北的坚决态度,中线第一期调水规模才由最初的145亿立方米减为95亿立方米。

  而这些,并非湖北省的全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