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无纸记录仪计量性能要求
l、基本误差
无纸记录仪的准确度等级和最大允许误差应符合表1规定。(基本误差以其他方式表示时,以仪表铭牌或说明书为准)。
准确度等级 | 最大允许误差 | 记录误差 |
0.2 | ±0.2%FS | ±0.2%FS |
0.5 | ±0.5%FS | ±0.5%FS |
注:仪表的量程
2、通道显示一致性(多通道时适用)
如果仪表使用说明书无特殊说明时,多通道无纸记录仪各通道间的最大显示差值应不超过3b
b:无纸记录仪数字显示部分分辨率
3、稳定性
3.1 模糊误差
无纸记录仪数字显示部分只允许按分辨力计数顺序(增、减)改变示值,而不能间隔跳动,其不同的数字位应精确同步,不应产生模糊误差。
3.2 波动
无纸记录仪数字显示部分零点和示值波动用量化单位(分辨力值)表示。
一般仪表的波动不大于lb;分辨力高(a%FS≥10b)仪表的波动不大于2b
a-无纸记录仪准确度等级
3.3 短期漂移
仪表经预热、预调后,lh内的最大漂移值应不大于最大允许误差的1/4
4 、重复性误差
4.1 一般仪表数字显示部分的重复性误差应不大于lb;
4.2 分辨力高(a%FS≥10b)的仪表数字显示部分其重复性误差应不大于最大允许误差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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