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德田指出,环境保护部要求有关省、区环保部门要按规定权限依法对无环保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超标排放或不正常使用污染物治理设施的企业,停止生产或限期治理,并处以罚款,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恢复生产;对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地方政府要依法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监管,使企业危险废物处置达到环保要求。

  陶德田表示,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整治任务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继续加大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和整治力度,力争做到不留死角。对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及被挂牌督办的地区及企业要制定具体整治和督办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整治和整改任务的完成。要加快推进电镀、蓄电池、制革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园区环境建设,加大危险废物监管力度,切实解决现有电镀、蓄电池、制革企业点多分散,不利监管的局面,努力改善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