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女性科研人员是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必然要求。男女平等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是江泽民同志在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开幕式明确提出的。胡锦涛总书记在2003年中国妇女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也要求全党全社会坚决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2005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充分发挥女性科技工作者的作用,就是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科技工作中的具体要求和生动体现。

  支持女性科研人员是推动国家科技进步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日益普及、对女性人才开发力度的加大,越来越多的女性接受了高层次专业技术教育,进入科学技术殿堂。据教育部门统计,2009年我国本专科的女大学生占大学生总数的比例已经达到50.48%,女硕士生比例已达49.63%,女博士生比例也已达34.86%。另据全国科学技术协会统计,截至2009年底,我国女性科技人力资源数量已超过2000万人,占国家科技人力资源总量的37%。女性科研人员已成为我国人才强国战略重要的组成部分,引导好、保护好和发挥好女性科研人员的作用,对于推动国家科技进步、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无疑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