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烟台检验检疫:出口水产品企业应关注"冰衣"问题

2017.6.20

   近日,巴西农业畜牧业和供应部门发布了一项新规,即冷冻鱼类产品的表面,无论是否有添加剂,冰衣不超过12%。要求生产者要向消费者通报净重,加水的价格也要扣除。

   据悉,冷冻水产品容易在吹风冻结、储运过程中产生水份的干耗而影响品质,因此,生产企业往往采取镀冰衣的方式给冷冻水产品穿上“保护服”,避免在冷冻时氧化和脱水。但是一些出口水产品企业恶意增加冰衣厚度,并计入产品净重,以赚取额外利润。

   目前,许多国家对水产品的“冰衣”有明确规定。例如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曾发布“行业指导”明确认定,任何将冰衣重量计入产品净重的产品将被列为掺假产品;俄罗斯规定水生贝壳类及其加工品的冰衣含量不超过净重的7%,其他非鱼类水产品及其加工品不超过净重的8%。如果违反规定,我出口水产品可能遭遇国外通报或退货。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各水产品出口企业应守信经营,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做好出口生产。在签订贸易合同前,与贸易方商定好产品冰衣含量等细节,避免引起贸易纠纷。完善镀冰水产品加工、库存记录的生产和核查制度,准确控制镀冰时间。做好成品自检自控,确保出口冷冻水产品在冰层融化、充分控水后称得的净重不低于标明净重的1%。完善产品成品率的计算,在产品包装上明确标明产品净重,不得将冰衣重量计入净重,避免误导商家和消费者。


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