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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都昌县垃圾非法倾倒,2.7万吨垃圾去向不明

2018.6.27

018年6月1日,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进驻江西省,对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并对鄱阳湖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开展专项督察。九江市都昌县毗邻鄱阳湖,域内拥有鄱阳湖三分之一的水域,素有“鄱阳湖上的明珠”美誉。

  但督察组抽查发现,该县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问题整改不力,在垃圾处理等方面“敷衍整改”“假装整改”。都昌县委县政府在督察整改工作中只做表面文章,推进治理不力,全县近两年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处于停滞甚至倒退状态,环境问题突出。

  生活垃圾非法倾倒填埋,2.7万吨垃圾去向不明

  2016年8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群众信访举报都昌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非法填埋分选后的剩余垃圾,厂区臭气扰民。都昌县政府反馈称:已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停止使用非法填埋场,限期恢复原状,并立案查处。但“回头看”督察发现,都昌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落实不力。

  一是非法倾倒填埋不仅未清理,而且填埋更多。2016年8月以来,都昌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无视整改要求,继续将分选后的约3600吨剩余生活垃圾,非法填埋在都昌县龙家湾。2018年5月,都昌县环保局检查还发现,企业将大量生活垃圾填埋在厂区五处低洼之处,累计填埋约5000吨,还在余家湾填埋200余吨。2018年6月督察组调查发现,该企业还在紧邻鄱阳湖的射山、矶山等地大量倾倒填埋垃圾,渗滤液直排鄱阳湖。6月19日,都昌县政府紧急调集大型机械挖掘清理。

  二是长期违法生产,污染环境。该垃圾综合处理厂环评批复工艺为“垃圾分选+厌氧发酵堆肥”,但长期无法正常运行,实际成为生活垃圾的非法临时中转站,生活垃圾长期在场地内露天堆存,至今未落实环评要求的“车间密闭+负压+生物除臭”等废气治理设施,现场恶臭熏人;大量垃圾渗滤液四处流淌下渗,采样监测,渗滤液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高达2890mg/L、372mg/L,污染严重。该企业称与生活污水处理厂签订渗滤液处置协议,协定日处理量20吨。但调查发现,渗滤液从未进入污水处理厂,双方协议只是一纸空文。

  三是大量生活垃圾去向不明,环境隐患突出。都昌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缓慢,至今相关工作仍停留在纸面上,导致全县生活垃圾只能运往九江、上饶、南昌和景德镇等地处置。2017年1月至今,全县生活垃圾产生量约5.5万吨,但运往上述四地填埋场或焚烧厂处置的垃圾(包括非法填埋清运量)仅约2.85万吨,约2.7万吨生活垃圾不知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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