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干杰强调,一是要切实落实企业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恢复治理的责任,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企业责任机制;二是要切实落实各级地方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协调各部门促进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责任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三是要切实落实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的责任。

  山西“绿色采煤”样本值得借鉴。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刘向东表示,山西在全国第一家建立了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基金、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第一家建立煤炭开发“事前防范、过程控制、事后处置”的生态环境保护防线。2006年以来,山西省重点煤炭集团共提取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103亿元,使用保证金33亿元。

  事实上,在整治企业“污染门”方面,监管部门已经走出了一大步,即完善信息披露。

  环保部近日将出台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或明确,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在事件发生后1天内发布临时环境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