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标签须印包装上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的公告》,4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就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届时,洋奶粉包装上如果没有中文标签,或中文标签不符合我国相关规定的,一律按不合格产品退货或销毁处理,不得入境。

  此外还规定,自5月1日起,未经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允许进口;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其报检日期到保质期截止日不足3个月的不予进口;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境内分装,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已灌装在向消费者出售的最小零售包装中。

  此前,加贴标签带来不少问题。去年被曝光的“美素丽儿”就是经销商从荷兰进口大包装奶粉原料,然后在国内分装、加贴中文标签,结果把非法购入的欧标奶粉篡改为合法奶粉批号。还有一些洋奶粉在国外并没有生产基地,全通过进口大包装奶粉再在国内灌装,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