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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第三次预警防控甲型流感

2009.9.04

  早报讯 中小学刚统一开学,高校秋季新生开学报到也陆续展开,上海市教委昨天转发教育部相关文件,对2009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发出第三次预警,要求预防和控制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食物中毒与肠道传染病流行事件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

  教育部门要求,在防范甲流方面,必须坚持晨检制度,每日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工进行晨检,一旦发现流感样症状的学生或教职工,要立即按当地有关规定,要求其进行进一步诊治,其间不得返校参加正常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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