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处理是美国海上溢油的核心与关键。美国建立起溢油应急系统,通过各级政府部门统一协调,集中处理海上溢油事故。《美国法规汇编》第40篇300章“国家石油与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应急计划”的附录E中,规定美国溢油应急系统分为国家应急系统、区域应急系统、地方应急系统。

  国家应急系统包括国家应急小组、国家突击力量协调中心、国家响应中心;区域应急系统包括区域响应小组;地方应急系统包括现场协调者、专门小组和地区委员会。在各应急系统内,首先由各级别的应急委员会制定应急计划,其次由各自的应急计划统筹应急措施的实施,最后由相应的应急小组执行计划内容。

  应急资金是美国处理海上溢油的保障。美国处理石油泄漏所需费用主要由石油作业者或者第三方责任人的罚金、国家的专项救助基金以及来自美国联邦政府以及地方政府的补偿。《美国法典》第2702条规定在适航水域或者临近海岸线及专属经济区造成溢油事故或者重大溢油威胁的油轮或者设施的主体承担由事故引起的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