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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建设国家环境保护长江中下游水生态健康重点实验室的函

2022.9.29

原文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4/202209/t20220929_995321.html

名  称

关于同意建设国家环境保护长江中下游水生态健康重点实验室的函

  索 引 号000014672/2022-00382

  分  类其他生态环境管理业务信息

  发布机关生态环境部

  生成日期2022-09-29

  文  号环科财函〔2022〕79号

  主 题 词

关于同意建设国家环境保护长江中下游水生态健康重点实验室的函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南京大学:

  你单位《国家环境保护长江中下游水生态健康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以下简称《建设申请书》)收悉。经研究,同意以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和南京大学为依托单位,建设国家环境保护长江中下游水生态健康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

  重点实验室主要建设任务是面向长江中下游水生态健康保护重大需求,开展流域水生态系统观测与健康评估、水生态系统健康风险识别及污染溯源、水生态修复与新污染物管控、水生态健康综合管理技术与政策研究,探索面向长江中下游水生态健康的生态环境管理机制,为长江中下游水生态问题诊断与恢复提升提供科技支撑。同时,以重点实验室为平台,促进国内相关领域优势单位和科研人员的合作与交流,培养一批优秀的创新型骨干人才和领军人才。

  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两年。请依托单位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环办科财〔2020〕24号)有关规定,围绕《建设申请书》中提出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模式,落实资金投入,抓紧完成重点实验室的各项建设任务,并按时提交《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在建设期间,若遇重大事项,及时向我部报告。

  生态环境部

  2022年9月24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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