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日本在应对“非传统食品安全问题”时提出了“食品防护”的概念,以防止食品遭到恐怖袭击等人为蓄意破坏的非传统食品安全威胁。如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FDA)、食品安全检查署(FSIS)等机构先后制定了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链初级生产、运输、储存和零售企业的食品防护导则。日本食品业界也在推行食品 “安心”行动,以增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2008年11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进出口食品检查和认证分委会(CCFICS)决定,在即将 起草的《国家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建立导则》中考虑增加食品防护内容。

  为应对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因不正当逐利和恶性竞争故意污染食品,形成“行业潜规则”等非传统食品安全问题,国家认监委从2007年起开始帮助食品生产企业 实施食品防护计划,使企业的食品防护计划更系统、科学。一方面在全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研讨会上开设食品防护专题,探讨食品防护的理论和 应用。另一方面要求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督促出口食品企业树立食品防护意识,实施食品防护计划,组织编写出版食品防护培训教材。与此同时,全国各直属出 入境检验检疫局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食品防护培训。2008年,共计1200名出入境检验检疫人员、9300名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接受了培训。截止到2009年 10月,6000多家出口食品企业初步实施了食品防护计划。为制定《食品防护计划及其应用指南 食品生产企业》国家标准,从2008年4月起,国家认监委多次召开专家研讨会,在山东、河北、北京、上海进行企业试点,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标准的修改意见; 此外,他们还专门向可口可乐、雀巢等大型食品企业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