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不了,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以食醋为例,有关部门从未对配制食醋和酿造食醋给出明确鉴定办法,企业在生产配制醋时是否加入了不小于50%的醋酸根本无法鉴定。还有,地沟油也没有有效的检测办法,蔬菜“催熟剂”也没有检测指标……

  制定食品标准,意在规范制作程序,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但单有标准不行,还要有检测手段,这样才能知道食品是否合格,企业是否合乎规范。但目前,食品行业却存在“有标准,没检测”的情况。这不但让相关的食品标准和规定处于虚置状态,也让监管人员无处下手。从而给不法商贩提供了投机取巧、制假贩假的空子,导致或加剧了食品的乱象。

  相比食品标准,制定或获取检测标准和手段也许更难。但这不能成为监管部门卸责的理由,想必公众也不会谅解。能检测的标准,才是有用的标准。当务之急,有关部门应该加大检测手段的攻关。此外,如果某些食品的检测手段短期内无法攻克,就应考虑更改或提高相应的标准,比如,配制酱油中酿造酱油的比例难以检测,为什么不能考虑在国标中取消或暂时取消配制酱油,这也许对酱油行业带来的冲击极大,但跟公众的健康相比,孰轻孰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