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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环保部门停建决定,罚款, 企业负责人被拘留

2019.1.25

  拒不执行环保部门停建决定 湘潭两家企业负责人被行政拘留

  湘潭在线1月23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廖艳霞)1月22日,记者从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获悉,近日雨湖区、岳塘区分别查处了2019年第一起环境违法案件:雨湖区一家混凝土公司因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拒不执行环保部门责令停建决定,其负责人被拘并被处以罚款30万元。岳塘区一家非法洗砂场也因拒不执行环保部门责令停建的决定,其负责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2天的处罚。

  2018年9月,雨湖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市环境监察支队对某混凝土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这家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就擅自开工建设,当即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要求该公司在未取得环评审批前不得开工建设。两个月后,雨湖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不但没有停止建设,反而在建成后投入生产,现场可见拖运商品混凝土的罐车且调度室有相关生产记录。同时,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粉尘等对周边居民也造成影响。

  雨湖区环保局随即对该公司立案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有两个方面:一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被责令停止建设后,拒不执行;二是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雨湖区环保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公司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处以30万元的罚款,目前该罚款已全部到位。雨湖公安分局也于2019年1月16日依法对该公司负责人贺某予以行政拘留。

  2018年9月,岳塘区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荷塘街道荷塘村原翰林砖厂内存在非法洗砂活动。环保执法人员随即现场检查发现情况属实,违法行为人冯某和合伙人在未取得工商和环保部门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洗砂。岳塘区环保局立即对其下达《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2019年1月2日,岳塘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这家非法洗砂场竟擅自恢复生产。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这家非法洗砂场因拒不执行环保部门责令停建的决定,其负责人被公安部门处以行政拘留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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