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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总局召开《药品管理法》修订工作启动会

2013.12.24

  为加快推进《药品管理法》修订进程,2013年12月2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京召开《药品管理法》修订工作启动会暨研讨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滕佳材副局长和吴浈副局长出席会议。来自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法工委以及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和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方面的专家,就药品管理法修订工作基本原则、总体思路和具体工作方案进行了深入研讨。

  吴浈副局长对药品管理法修订工作提出了五点意见: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要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加快食品药品的法律建设是当前的首要任务,要充分认识把《药品管理法》修改好完善好对药品监管、保障民生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修订工作。二要找准突出问题。以问题为中心,抓主要矛盾,研究解决对策。三要坚持改革创新。处理好政府和和市场、中央和地方、国际化和本土化等关系,强化科学有效监管。四要全面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新形势,开展专题研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五要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集思广益,把药品管理法治建设推到更高的层次和水平。

  滕佳材副局长主持会议并指出,《药品管理法》修订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充分发挥各方力量,体现社会共治,希望相关方面和专家继续大力支持修订工作,继续积极参与、贡献智慧。滕佳材副局长强调,各相关司局和工作小组,一是要认真学习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药品监管工作的一系列决策和指示精神,按照加快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秩序要求,统一思想,明确方向,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修订工作;二是要全力以赴,分工负责,狠抓落实,分出专题小组,明确具体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加快工作步伐,及时将比较成熟的《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报送国务院;三是要把修法工作作为明年首要任务之一,加强配合、通力合作,牵头单位积极组织,加强与专家和社会各界的沟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相关单位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共同保障修订工作的顺利开展。

  总局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以及修订工作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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