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一现状,《指导意见》提出质量提升9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全面落实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二是强化产业政策约束和引导作用,三是加快推行电线电缆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制度,四是加大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和产品质量的执法监督力度,五是严格出口电线电缆产品检验监管,六是完善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产品质量管控制度,七是建立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八是加大有利于质量提升的技术攻关力度,九是完善行业质量自律机制。

  《指导意见》作出了6家联合成立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提升联合工作组的重要决定。新成立的联合工作组将负责研究全国电线电缆质量总体形势,提出质量提升工作措施,督促检查各地落实情况。联合工作组由质检总局和工信部担任组长单位,办公室设在质检总局监督司,负责工作组日常工作。

  根据这份《指导意见》,我国将依据生产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主观愿望、保证能力和实现程度,把生产企业划分为不同等级类别,并分别实施信用监管、责任监管、常态监管、加严监管和特别监管等不同监管模式,全面实施分类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