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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推行食品抽检监测“四加二”模式

2014.7.17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把抽检监测作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纳入食品安全监管的大局,在坚持“四统一”原则的基础上,实行“整体规划”和“链条管理”,积极推进抽检监测“四加二”模式,使抽检监测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筑牢了食品安全监管技术防线。

  全面实行抽检监测“四个统一”。一是统一制定计划。基本上实现了总局和省局,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内和系统外制定抽检监测计划的统一。二是统一组织实施。国家抽检监测和省本级监督抽检,统一由一个处室组织承检机构实施,全程监督承检机构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检测。发现问题样品,统一交由相关业务处室进行核查处置。三是统一数据汇总分析。四是统一结果运用。

  积极推进抽检监测整体规划和链条管理。一是在抽检监测整体规划方面,紧紧围绕食品安全中心工作,把抽检监测与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快速检验、专项整治、隐患排查结合起来,同步规划和推进。二是在抽检监测链条管理方面,把抽检监测作为食品安全执法的前端链条,实行抽检监测——监督执法——调整监管重点——抽检监测的闭环式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抽检监测效能,走精细化、技术化的科学监管、效能监管之路。

  创新抽检监测方式方法。一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大力推行“抽检分离、盲样检测”,完善了考核标准和激励机制,确保检测结果公平、公正。二是在抽样采样过程中,省稽查总队选派得力人员全程参与,对企业同时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直接立案查处。三是坚持抽检监测计划制定在一线、落实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及时解决抽样检测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和优化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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