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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加强肉类质量安全监管多项措施

2016.1.13

  前日,深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深圳市加强肉类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到2017年,建立起高效协调、信息共享、联动管控的肉类监管机制,同时建立起紧密协作、联合作战,形成全链条、广覆盖的打击肉类违法犯罪立体防控网,进一步提升全市肉类质量安全水平。

   打通“最后一公里”,推行猪肉冷链销售

   就建立完善科学高效的肉类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方案》明确了以下措施:建立供深生猪养殖基地联系制度,推进养殖场与屠宰场“场场挂钩”。定点屠宰要落实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规范化管理,实施品牌化管理,明确通过严格生猪屠宰检疫与检疫电子出证系统管理、建立健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及运输制度、建立屠宰场远程实时视频监控系统、推进边猪激光灼刻检疫标识应用技术等措施保障屠宰安全。针对深圳特点,打通“最后一公里”,推行猪肉冷链销售,改造全市猪肉销售摊档,明确全市商场超市实行猪肉冷链销售,同时组织开展全市农贸市场猪肉销售摊档升级改造,要求所有农贸市场按照冷鲜肉的销售要求督促经营者安装冷肉类冷藏设备,到2017年3月底,实现全市猪肉冷链销售。

   建立全市私宰窝点黑名单

   《方案》要求,加强综合治理,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自方案印发之日起,建立全市私宰窝点黑名单,对黑名单窝点定期组织开展“回头查”,严防死灰复燃。采取围网管理、实施绿化、日常巡查等多项措施,加强对闲置国有未出让用地以及农业、林业、水资源用地的管理,从源头堵住非法养殖屠宰空间。

   改进肉类市场销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模式,按照深圳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保障工程要求,从2016年起,将全市的农批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配送企业等肉类销售点纳入食用农产品质量和安全保障工程;同时加大检测力度,提升肉类的抽检频次。

   6月底前关闭全市仅存的一家生猪批发市场

   《方案》明确,要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自方案印发之日起,由辖区政府牵头组织实施为期4个月的打击私宰统一执法行动,以后每月形成常态打击机制。同时,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采取部门协作执法,确保查清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链条。进一步健全完善打击私宰“两法”(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对私屠滥宰、“黑窝点”等一律依法取缔、没收设备和非法所得;对购销、屠宰病死畜禽和使用违禁药物、非食用物质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审查、立案。方案同时明确,要建立深莞惠联合打击私屠滥宰机制;按照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的统一要求,明确在2016年6月底前,关闭全市仅存的唯一一家生猪批发市场,并且今后全市不再新设生猪批发市场。

   为保证工作落实,《方案》明确了辖区政府、市区经贸信息、食品安全监管、公安、城管等部门在以上各项工作的具体职责分工。该项工作同时纳入深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一并组织实施,明确此项工作实行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市食安办将加强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并将辖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纳入每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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