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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将成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先行者

2020.10.21

  近日,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1周年之际,中办、国办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其中提到,探索扩大在深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前提下,支持深圳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赋予深圳对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的设立和撤销权限。

无独有偶,10月15日,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720号(教育类132号)提案答复的函》也提到,将进一步鼓励香港高校发挥优势,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高校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合作办学,建设更多高质量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

华北电力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荀振芳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表示,深圳将有望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中心城市,带动和引领区域高等教育快速发展,其综合改革的关键点在于以制度创新为突破点,形成在高等教育办学体制、对外合作、协同发展、资源集聚等方面的创新优势,继而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现代化与国际化发展的创新示范区,辐射并影响国际国内高等教育现代化发展进程。

而随着深圳角色地位的变化,香港高等教育的显性地位也将更加突出,其与内地高等教育的合作办学、文化交流、资源共享将会发展到一个更广、更深、更快的全新阶段。

“香港高等教育的先进文化理念、办学思想、办学模式将会以多样的方式或路径对内地‘双一流’建设进程产生影响,也会有更多形式的香港大学与内地合作,以及更多香港青年到内地接受教育。”荀振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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