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看出,这个处罚是相当严厉的,将发挥巨大的威慑作用,促使燃煤发电企业更好地减排治污。”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

  实际上,自2006年以来,为调动燃煤电厂安装环保设施积极性,发改委就先后出台脱硫电价、脱硝电价和除尘电价等电价政策,逐步形成了一套环保电价体系。此次两部委联合颁发《办法》,标志着国家运用价格政策对燃煤发电企业实行重拳治污,将对实现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和大气质量改善发挥重要作用。

  记者注意到,在《办法》开篇就明确了“奖罚机制”。即,燃煤发电机组必须按规定安装脱硫、脱硝和除尘环保设施,其上网电量在现行上网电价基础上执行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加价等环保电价政策。目前,脱硫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1.5分钱,脱硝电价为1分钱,除尘电价为0.2分钱。

  根据《办法》规定,环保设施运行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并按单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进行考核。超过限值1倍以内的,没收环保电价款,不予罚款;超过限值1倍及以上的,处5倍以下罚款;对在线监测等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