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则重组胰蛋白酶检测要求国家药品标准草案的公示
近日,国家药典委员会拟制定通则“重组胰蛋白酶检测要求”国家药品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为三个月。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 并附相关说明、 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 来函需加盖公章, 收文单位为“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公函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联系人:王晓娟
电话:010-67079563
电子邮件:wangxiaojuan@chp.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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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061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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