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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福建省食品药品暗访突查办法》

2014.7.17
  为强化风险排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近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福建省食品药品暗访突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流通、餐饮、使用等环节的暗访突查活动进行规范。   《办法》明确了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暗访突查人员的职责;暗访突查的定义、原则、组织实施单位、范围、准备;实施检查过程、报告情形、报告内容;问题处理方式等。   《办法》指出,暗访突查主要针对涉嫌地下生产销售的黑窝点;投诉举报指向性比较明确的制假售假线索;专项行动(整治)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品 种、重点企业等。福建省局负责组织实施对全省食品药品暗访突查,各设区市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暗访突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暗访突查行动每年不少 于二次。暗访突查中发现的监管问题,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约谈下级部门负责人,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暗访突查情况列入年度千分制考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 部门应建立食品药品暗访突查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办法》强调,暗访突查结束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调查取证的相关材料并形成暗访突查报告,内容包括地点、企业数、突查过程、发现的主要问题、相关证据、结论及处理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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