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我省计划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各类科研设施与仪器、统一规范、功能完善的专业化、网络化管理服务体系,建立更加健全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制度、标准和机制,基本解决分散、重复、封闭、低效的问题。利用财政资金建设或购置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入网率、利用率、共享率分别达到90%、85%、45%以上。开放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包括大型科学装置、科学仪器中心、科学仪器服务单元和单台套原值在3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我省还将依托现有科研公共服务机构,分步实施省、市州、县市区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开放共享工作。建立统一开放的网络管理平台,将所有符合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纳入全省科研公共服务网络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