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生产的贵金属饰品,标准规定,采取过渡期的办法,要求生产、经销企业在标准发布一年内对产品标识进行清理,“大限”过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珠宝饰品不得售卖。

  大连市质监局表示将于近期在大连举办新标准培训班,指导商家完善珠宝饰品的标识标注,为在专业知识上处于弱势的消费者规避消费风险,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