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在可申请奖励的6类高级人才中,对于有着年薪限定的两类人员,其门槛有所提升,皆由之前的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据悉,符合条件的人才可在每年5月至9月通过其所在单位分别向市商务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局等受理部门申请高级人才奖励,经受理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市财政局拨付相关奖励资金,由受理部门兑现发放相关奖励。逾期未申报者不予受理。

  上述规定于今年开始实施。

  六类可申请奖励人群

  (一)被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世界500强中的境外公司在京投资的企业及世界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在京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连续2年以上担任副总经理;

  (二)被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聘用,连续2年以上且年薪15万元(含)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