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规的适用范围仅包括以下几种食品:

  1、婴幼儿配方奶粉以及后续配方奶粉

  2、婴儿食品以及3岁以下儿童食品

  3、病患专用食品

  A、废除针对不耐受麸质人群食品的欧委会(EC) No 41/2009法规(将于2012年1月1日生效),麸质声称("不含麸质"以及"含少量麸质")规定纳入《营养与健康声称法规》((EC) No 1924/2006)

  B、提供维生素、矿物质及其它物质的综合名单以及这些物质添加到新法规提案所规定食品中的合理限量

  C、通过欧盟委员会引入"PARNUT"食品的集中通报与许可系统

  D、整合减肥食品以及其它"PARNUT"食品的法规,使之与现行的其它食品法规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