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特殊说明外, 所有项目均应整体申报, 须覆盖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 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 3~ 5 年。 一般项目下设的课题数不超过 5 个, 项目所含单位数不超过 10 家(除特殊说明外)。 青年科学家项目可参考指南支持方向(标*的方向) 组织申报, 但不受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限制, 项目不再下设课题,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 35 岁。 科研试剂和科学仪器两部分指南方向( 除 5.1 外) 须由科研机构与从事相关领域生产并具有销售能力的企业联合申报, 建立产、 学、研、 用相结合的创新团队。

  专项实施过程中, 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 应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 法规、 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 使用合格的实验动物, 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 保证实验过程合法, 实验结果真实、 有效, 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涉及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 必须符合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有关要求, 并具备从事相关研究的经验和保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