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闻发布会上,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雷彪介绍了《意见》和我市以往人才政策的区别,并提出“防止人才高消费和人才摆设”的观点。据介绍,以往人才政策重引进,而这次强调要用好现有人才资源,凡是自主培养人才,达到相应层次标准条件的,均享受与引进人才同等优惠政策。此外,我市还加大了人才培养引进的配套力度,在户口迁入、服务保障等多方面做出规定。《意见》还增加了资助项目,首次对我市资助创新科研团队的经费做出明确规定。提高补助标准也是《意见》的一大亮点,“两院”院士到我市工作,原来只能得到30万元的购房补贴,现在则提高到100万元,每月享受的津贴也从3000元涨至5000元。

  此外,与《意见》配套的10个具体办法也将陆续出台。据悉,本次与《意见》一起出台的办法还有《中山市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制订发布暂行办法》和《中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今后,我市还将陆续出台《中山市引进创新科研团队评审和资助暂行办法》、《中山市引进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人才突出贡献奖评选暂行办法》等8个配套办法,针对科研团队引进、人才激励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形成一套比较系统、完善的人才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