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研目标和项目的选择上,目前国家没有明确的制度。重大科技计划的启动,一般先由资深专家作战略研究,再由较年轻的执行专家和主管部门的处长、司长制定具体规划。

  如能做到这三者结合,共同制定规划,选择做大事的团队,可能是较好的制度。专家的任期不能太长(国外一般不超过3年),而且要有严格的回避制度。高新技术领域课题立项评审,要多听取下游“用户”单位的意见,甚至可以是由潜在用户单位的专家组成评审团,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也应引入竞争和淘汰机制。

  在科研经费的控制与管理方面,一些制度既不符合国情又不符合国际惯例。863课题、973课题、各部委的开发性项目与自然科学基金的基础研究课题要求大不一样,但目前一律采用与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方式相同的课题负责制,使得作为法人单位的研究所几乎无法调控,很不利于集中力量做大事。

  中科院经过10多年的知识创新工程改革,绝大多数研究所已不同于计划经济时代吃皇粮的事业单位,都有了较强的选择科研目标和资源的调控能力。对于国家科研机构,国家预算拨款理应占到研究所总科研经费的60%以上,但现在有些研究所还不到20%,这一比例还不够用于所内人员开支。其实,科研工作是高智力活动,人员开支应该是科研的主要开销,国外的科研开支中50%—80%属于“间接费用”,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公共支撑。有关政府部门应该改变观念,制定以人为本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