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请表和项目信息表(附件2、附件3)。

   3、项目申请表(附件2)打印一式一份,加盖本单位和推荐部门公章,并报送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推荐部门是指申报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科技厅(委、局),或申报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各部委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中央级研究院所可直接申报项目。

   4、报送项目申请表(附件2)的同时,请将项目申请表(附件2)及项目信息表(附件3)的电子版发至liss@most.cn,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中捷政府间项目”。未提交电子版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三、项目申报及发布项目执行通知时间

   1、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10日。

   2、项目执行通知将于本届例会结束后发至各项目推荐部门,由各项目推荐部门通知项目执行单位。未入选的项目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