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以上3个问题也是其他城市黄标车淘汰工作中的难题。

  “对于这些现实问题,我们从几个方面入手展开工作。”杜少中介绍说,首先,重点研究测算了鼓励车主淘汰的补贴方案,制定了相应的鼓励标准。鼓励标准分两个阶段执行,每辆车的具体鼓励数额根据车型和年限确定。第一阶段时限内淘汰的,鼓励资金最高2.5万元,最低800元;第二阶段鼓励资金最高2.2万元,最低500元。今年6月份又将原定第二阶段的截止日期延长半年。

  以一辆2004年购置的重型货物运输车为例,若在2009年6月30
日前淘汰(第一阶段),将获得1.5万元的鼓励;若在200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淘汰(第二阶段),只能获得1.3万元的鼓励,少了2000元(约
13%)。也就是说,使用时间较短、残值较高且淘汰早的车辆得到的鼓励资金就多一些,相反会少一些。

  杜少中表示,补贴标准在原则上要让车主能够接受,尽可能减少车辆更换造成的损失。为此,北京市环保局通过多轮动员,与30多家车企达成协议,车企对淘汰黄标车的车主进行让利销售,于此同时也增加车企销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