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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建设国家环境保护核设施退役治理与生态修复重点实验室的函

2023.7.14

原文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4/202307/t20230714_1036231.html

名  称

关于同意建设国家环境保护核设施退役治理与生态修复重点实验室的函

  索 引 号000014672/2023-00210

  分  类其他生态环境管理业务信息

  发布机关生态环境部

  生成日期2023-07-14

  文  号环科财函〔2023〕57号

  主 题 词

关于同意建设国家环境保护核设施退役治理与生态修复重点实验室的函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南华大学:

  《关于南华大学申报“核退役治理与生态修复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的推荐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以南华大学为依托单位,建设国家环境保护核设施退役治理与生态修复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

  重点实验室主要建设任务是面向国家核安全战略需求,开展核与辐射安全智能监测与控制、核设施退役治理关键技术与智能装备、核污染场地治理与生态修复研究,突破现有理论与技术瓶颈,创新核退役、核污染场地治理等关键核心技术和产业装备。同时,以重点实验室为平台,促进国内相关领域优势单位和科研人员的合作与交流,培育一批创新领军人才,为国家核科技自立自强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

  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两年。请依托单位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环办科财〔2020〕24号)有关规定,围绕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提出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运行模式,进一步完善科研条件,加强队伍建设、资源开放共享和运行管理,按时提交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努力提升重点实验室科学研究、管理决策支持和人才培养水平,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支撑。建设期间若遇重大事项,请及时向我部报告。

  生态环境部

  2023年7月11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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