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要依法严厉查处网上非法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销售药品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对未经审批发布药品信息和销售药品的境内网站依法查处,对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通报通信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关闭,对违法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药品涉及的生产经营企业列入“黑名单”,对违法发布虚假信息情节严重的涉案产品采取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

  通知强调要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力度打击利用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假药信息、销售假药的网站。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重点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督导,联合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适时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坚决打击专业性、职业化的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的违法犯罪活动,铲除犯罪窝点及其营销网络。

  此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等13个部门从2009年9月开始联合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去年以来,有关部门共查处681家违法发布虚假药品信息的网站。此次3部门联合行动是该专项整治的进一步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