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多个部门管食品,如同“九龙治水”,难以做到安全监管的无缝衔接,反而会增加食品安全的监管盲点,降低了监管效果。

  那么,食品安全重点该抓哪一头?厉曙光说,就是生产企业的法人代表,他要对生产的食品的安全问题负起完全责任。并且要制定严格法律,让这些法人代表们心存畏惧,自律守法,认识到食品安全是人命关天的,比企业利润重要千万倍。

  “食品安全主要是靠企业生产的自律、良知和法律约束,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并不是靠几个戴大盖帽的监管人员负责执法保证,就如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不会指责交警部门监管不力。”

  厉曙光认为,现在我们处罚“酒驾”,法律之剑越来越严,酒驾事件确实明显减少。同样的法律原则应用于食品安全,必须对违法者毫不姑息,必须让其名誉扫地,只有这样才能还食品生产安全的绿地,致社会道德良心的回归。

  厉曙光认为,我国食品安全法已经不适应现在的状况,应尽快进一步进行修改,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尽可能少地集中于1~2个行政管理部门,减少管理环节,节约社会资源。历史上,我国曾经由卫生防疫站系统负责监管食品安全,不仅管理效率高、管理机构少,而且在社会上享有很好的声誉和很高的威望。“国外先进的食品管理方式也值得我们学习,如美国由农业部和FDA全权负责国家的食品安全,我国也可以考虑借鉴这样的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