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煤炭开发利用上,国家将按照“控制东部、稳定中部、发展西部”的原则,有序推进14个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力争“十二五”末,大型煤炭基地产量占到全国总产量的90%,基地内大中型煤矿生产能力占到90%,全国形成10个亿吨级和10个5000万吨级特大型煤炭企业。在石油开发利用上,国家将有序推进国内原油勘探开发,努力使国内原油产量稳定在2亿吨左右。在天然气产业发展上,加大鄂尔多斯、川渝、塔里木等重点产气区的勘探开发力度,加快建设塔里木、西南、长庆3个年产量200亿方级大气田,积极开发海上天然气资源,加快开发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资源。

  “十二五”时期,火电虽仍然是我国的主力电源,但结构将得到优化。国家将通过优化火电开发布局、继续淘汰落后小火电机组、发展热电联产等方式,合理控制火电建设规模,为水电、核电、风电等新能源发展留下足够空间。据初步测算,“十二五”时期新开工建设火电规模将被控制在2.6亿―2.7亿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