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标委、中科院、山西省醋产业协会、山西省食品工业研究所、山西老陈醋集团有限公司等10余名专家认为,该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指标设定科学合理,检验方法切实可行,符合产品生产实际,体现了"山西老陈醋"地理标志产品特色,对提高"山西老陈醋"产品质量具有实际指导意义。另外,新标准还规定"山西老陈醋"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范围:太原市的清徐县、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小店区、迎泽区、晋源区、尖草坪区;晋中市的榆次区、太谷县、祁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