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将继续开展博士后国 (境)外交流项目(含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 “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 项目)。具体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博士后设站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每年 20万元人民币,博士后设站单位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

  2020 年试点开展与有关省市联合资助引进博士后,具体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