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向医生建议:

  ●在达到42周的矫正胎龄(自母亲末次月经第一天至胎儿娩出的周龄与胎儿出生后的实际日龄之和)和出生后至少14天之前,应避免新生儿使用克力芝口服液。

  ●由于可能产生的毒性,应避免早产儿出生后立即使用克力芝口服液。同样,应避免小于14天的足月儿使用克力芝口服液。尚未确定克力芝口服液用于此类人群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剂量。

  ●如果医生认为婴儿出生后立即使用克力芝口服液治疗HIV感染的受益大于其潜在的风险,则应严密监测新生儿血清渗透压和血清肌酐的升高,以及与克力芝口服液有关的毒性,包括:伴有或未伴有乳酸性酸中毒的血清高渗透压、肾毒性、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包括木僵、昏迷和呼吸暂停)、癫痫发作、张力减退、心律失常、脑电图改变和溶血。

  ●应按照体重或体表面积计算儿童使用克力芝口服液的剂量,以避免剂量不足或超过推荐的成人剂量。